在廈門舉辦兩類會展項目可申請多種獎勵金
日前,廈門市財政局企業處處長李曉陽就新出臺的《廈門市會展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》進行了解讀。
李曉陽表示,如今,在廈門舉辦一個經貿類專業展,企業可以申請招商獎勵、增量獎勵、國際獎勵、場租補助、規模獎勵、機構獎勵等多種獎勵金。此次出臺的《辦法》由市級財政預算安排,是專項用于扶持廈門市展覽、會議業發展的專項資金。目前,可納入該專項資金支持的會議、展覽項目主要包括兩類:一是在廈門市舉辦的符合條件的各類經貿類專業展,即集產品和技術、拓展銷售渠道、傳播品牌理念、投資洽談交流為一體的展覽會。二是在廈門市舉辦的會期達1天、住宿2夜及以上的境內會議或特大型會議。
李曉陽表示,會展專項資金獎補申請由廈門市會展局統一受理。企業可以通過“廈門市會展業公共信息服務平臺”,向市會展局提出申請。對經審核認定,屬于會展業發展專項資金扶持對象的,市會展局將按國庫管理要求撥付獎補資金。
李曉陽同時指出,申請單位如發生以下三種情形,將被停止獎補,由市會展局會同市財政局收回已發放的會展專項資金,并根據《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》及相關規定依法予以處理;涉嫌犯罪的,依法移送有權機關處理:一是因舉辦單位原因,引發安全事故或群體性事件并產生較大負面影響或嚴重后果的(包括罷展、鬧展或其他重大事故),停止獎勵。二是截留、擠占、挪用、虛報、冒領、騙取會展專項資金或擅自改變資金用途,一經發現,除追回已撥專項資金外,還將列入會展獎勵不誠信名單和財政專項資金負面信用清單,三年內不予會展專項資金的獎勵。三是其他違反財政法律法規的情形。對無上述情形、符合市里會展業發展扶持政策的獎補資金,企業可以放心大膽地使用。
(來源:中國貿易報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