會展集聚區建設需“就實避虛”
近年來,會展業發展成果顯著、行業地位大幅提升,從會展產業鏈、會展生態圈、會展產業園、會展小鎮到會展集聚區,發展概念不斷演進,社會對于會展業認知和理解已經超越了行業認識水平。在會展行業熱議會展集聚區時,筆者在此拋磚引玉,將下面的些許思考與業界同行共同探討。
首先,會展集聚區集聚的是什么?任何產業的集聚都是以資源吸引為導向的。聚焦會展業內部,從會展上游主辦方來看,行業協會類主辦方在辦公選址時傾向靠近與其行業相關的國家部委,以便“近水樓臺先得月”獲取政策先機。企業類主辦方公司則更愿意在商務氛圍濃厚的CBD商務區,一是因為辦公條件便利,二是可以彰顯企業品牌。從下游服務商來看,展覽工程、物流、廣告、印刷、禮儀等相對容易集聚,但是此類企業大多為中小型規模,價格敏感度較高。無論是產業鏈上哪一環節的企業集聚,前提都是需要會展場館運作處于良性狀態(具有足夠服務商生存的業務量)、公共配套服務完善、商務環境適宜。也就是說,會展集聚區需要會展產業鏈資源與行政資源、服務資源、商務資源、國際資源等相關的資源相輔相成、相互促進,才能夠形成集聚效應。
其次,會展集聚區是大型會展場館周邊的地理空間,還是會展場館所在行政區、城市的地理空間?承接上述提出的資源相輔相成才能夠形成集聚效應,會展集聚區就應該不是小范圍的地理空間。城市公共資源配置是為城市運轉而服務的,不會是根據各個產業需要重復設置。因此,必須從更大空間范圍再來看會展集聚區。例如,北京的朝陽區和懷柔區、廣州的海珠區等,會展產業鏈上的資源分布在整個行政區內,依靠會展資源及公共資源的相互配合、集聚而成。在會展業發展過程中,區域公共資源也在不斷配套完善中,進而實現更強力度、更高層面的集聚效應。客觀地講,會展集聚區最終的發展空間應當是以行政區、城市乃至更大的區域空間范圍(如此看來,有限空間范圍的會展小鎮建設難度頗大)。
再次,從大空間范圍界定會展集聚區時,會展業未必是集聚區內的主導產業。在中國會展經濟研究會常務副會長儲詳銀提出的概念中,“會展集聚區是致力于以會展促進產業發展、產業集聚和產業優化,即以城市大型會展中心為引擎的城市商務區、開發區、自貿區、現代服務業園區域等。”從這一界定可知,會展集聚區是一個大空間范圍的泛化集聚概念。這由會展行業的特殊性所決定,一方面,會展業本身并不大,但卻幾乎對接著國民經濟中的每一個行業。另一方面,會展業作為高端現代服務業,需要以其他服務業發展水平為前提。如此看來,會展集聚區要以功能明確、配套齊全的商務區、開發區等為基礎,通過會展業所帶來的人流、物流、信息流、技術流等資源流入來激活這些區域,形成會展、產業、城市、人居真正融合的會展集聚區。
最后,綜合集聚內容、集聚范圍和集聚產業可知,會展集聚區需要以大格局的眼光和城市運營的高度來實現。集聚區概念的提出,是會展業發展進入新時代的產物,大理想需要大行動。未來的會展集聚區建設仍任重而道遠,需要更多城市運營的智慧注入其中。
(作者系國家會議中心總經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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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來源:中國貿易報)